“红梅集团”“民政部扶贫项目”“承善集团”“十万无息贷”等都是诈骗项目!骨干们获刑!

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页顶部广告位
红梅集团民政部扶贫项目承善集团十万无息贷健康中国2030世界人民军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刘天龙老人187亿民族资产解冻中华民族第九路军十二卡等等都是互联网诈骗项目,本网从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6月29日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:

  

微信图片_20200707084529.jpg

  第一:诈骗项目名称

  2016年至2018年以来,魏某龙、代某亮、赵某静、蔡某等人曾先后参加民族资产解冻类的一些项目,如十万无息贷健康中国2030世界人民军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刘天龙老人187亿民族资产解冻中华民族第九路军十二卡红梅集团承善集团等。

  第二,物色团队长收款

  2019年5月份至8月份期间,魏某龙、代某亮上家人员伪造时任民政部部长黄某某、国际梅协工作人员郭德荣的身份证、工作证等证件及国家部委文件、公章,以民政部扶贫项目AK537项目为幌子,动员魏某龙、代某亮发展会员参加项目,并承诺以国家扶贫的名义发放民族资产解冻资金。

  魏某龙、代某亮受上家人员的指使,拉拢赵某静、蔡某等人,组建微信联络群发布各类虚假消息,宣传每人只需缴纳21元、22元不等的会员费即可获得由民政部、国际梅协等部门发放的120万元、180万元不等的扶贫项目资金,共诱骗被害人10万余人次参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,涉案资金共计300余万元。

  第三,各种虚假项目中分工

  1.民政部扶贫项目中,魏某龙为总团队长,代某亮为团队长,赵某静、蔡某分别是二人团队中的统计员。2019年5月30日至6月11日期间,以魏某龙为首的团队长通过微信联络群组织了5万余人参加该项目,每个会员缴纳22元会员费,共收集会员费100万余元,从中获利3万余元。

  代某亮通过微信联络群组织会员2万余人参加该项目,共收集会员费55万余元,从中获利3万元。赵某静帮忙统计项目人员,从中获利2万元。蔡某协助发展会员4000余人,收集会员费8万余元上缴至被告人代某亮账户。

  2.AK537项目中,魏某龙、代某亮为团队长,赵某静、蔡某分别为二人团队中的统计员。2019年7月30至8月5日期间,魏某龙、代某亮为首的团队长通过微信联络群组织了10万余人参加该项目,每个会员缴纳21元会员费,共收集会员费240余万元。

  其中,魏某龙团队组织会员4万余人,收集会员费100万余元,非法获利8万元。代某亮团队组织会员6万余人,收集会员费139万余元,从中获利13万元。赵某静帮忙统计项目,和魏某龙从中共同截留6万元,某蔡红发展会员1万余人,收集会员费约40万元上缴至代某亮账户。

  魏某龙通过微信认识自称民政部部长黄某某的人,在无法核实其真实身份的情况下,组织微信群,并组建项目的管理层,发展会员开展扶贫款项目,宣称报名后每人即可获得120万、200万的扶贫款,经民政部长黄某某要求,组织了民政扶贫20+2项目,申报6万余人,收集101万余元会员费交付上家黄某某(转玉庆孙账户),其中50余万元系代某亮收集,辛苦费由代某亮截留,魏某龙截留3万余元。

  经国际梅协工作人员郭德荣介绍,组织民生扶贫19+2项目,申报4万余人,收集100余万元会员费,转账至罗某英账户,截留8万余元,其中6万在赵某静处,并与之结算,赵某静帮忙统计,代某亮在民政扶贫20+2项目里是自己下家,在民生扶贫19+2项目里和自己平级。

  第四,诈骗骨干对项目的怀疑

  代某亮分别经魏某龙、郭德龙介绍组织民政部扶贫21+1项目和AK53719+2项目,对扶贫项目内心有怀疑,代某亮之前一直作为参与者没有收到扶贫大业和 民族资产解冻 的各类项目的款项,其实内心并不相信,但相信魏某龙。

  民政部扶贫项目是从2019年5月31日开始到6月6日结束,会员交21+1元,承诺6月I2日放款,可以得到120万元,群主可以得到180万,代某亮可以得到380万,这次项目代某亮总共发动了2万多人参与,收缴52万余元资金给魏某龙,截留2.5万元,存在其妻卡中,AK53719+2项目代某亮和魏某龙是平级,均是团队长,发动6.5万人参加,代某亮截留13万余元,代某亮怀疑项目的真实性,代某亮妻子也反对代某亮参与上述项目,但代某亮还是参与上述扶贫项目。

  赵某静怀疑民族扶贫项目的真实性,赵某静帮忙魏某龙统计项目资料,魏某龙许诺两个项目每条数据其可以分别可以获利0.5元、0.25元,民政扶贫20+2项目魏某龙转给赵某静2万多元好处费,魏某龙让截留AK537项目部分会员缴纳的6万多元费用。

  蔡某供述民政部21+1项目,蔡某是罗某霞团队的一名统计,罗某霞团队有20多个组,4000多人报单,收资金8万余元,全部转给了代某亮,AK537项目,蔡某帮代某亮统计,共收集1万余人共30余万的资金,转给代某亮,代某亮称统计有辛苦费,项目成功后可以提供工作,但没有给付报酬,蔡某对项目真实性有怀疑,钱多的项目不参加,之前参加过很多项目,并担任讲师,项目申报后都没有兑现报酬。

  第五,洗钱

  民政部扶贫项目诈骗所得资金由魏某龙转入玉庆孙账户后,由刘某福、王某彬(另案处理)等人通过POS机刷卡套现等形式进行非法洗钱活动。

  李某、李某某为刘某福所雇佣,于2019年5月开始参与非法洗钱活动,其提供身份信息给洗钱团伙办理POS机,同时进行银行卡转账及取现,分别洗钱资金28万余元、5万元,非法获利5000余元和3000余元。

  陈某允为王某彬所雇佣,于2019年5月开始参与非法洗钱活动,提供本人银行卡给洗钱团伙并参与取现,涉及洗钱资金6万余元,获利3000余元。

  第六,落网归案

  魏某龙,男,2019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22日被逮捕。

  代某亮,男,2019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22日被逮捕。

  赵某静,女,2019年8月17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22日被逮捕。

  蔡某,女,2019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21日被取保候审,同年12月23日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。

  张某旺,男,2019年11月22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。

  李某,男,2019年9月29日被抓获,次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。

  陈某允(曾用名陈某章),男,2019年10月2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。

  李某某,男,2019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。

  案发后,代某亮的账户资金130100元、代某亮之妻的账户资金25000元、魏某龙的账户资金16348元被公安机关冻结。赵某静家中的6万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扣押。

  第七,骨干获刑,被罚金,没收违法所得,退还被骗人款项

  法院判决:

  1、魏某龙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,并处罚金7万元。

  2、代某亮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,并处罚金6万元。

  3、赵某静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4、蔡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5、张某旺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6、李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,并处罚金人2万元。

  7、陈某允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  8、李某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  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。冻结的账户资金171448元,苍南县公安局暂扣的人民币6万元,退还相关被骗人。继续追缴魏某龙、代某亮、赵某静、蔡某的违法所得,退还相关被骗人。责令李某、李某某、陈谋允、张某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违法所得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页底部广告位

扫一扫手机访问

    A+
版权声明: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,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,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,请联系我们删除,站长QQ:792311118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timyr.com/jx/6846.html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发布日期:2023-01-25 23:06:51  所属分类:精选百科
标签:
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页底部广告位二

发表评论